1、聚丙烯酰胺的粉狀產(chǎn)品不能直接投入污水,使用前必須先將它溶解于水,用其水溶液去處理污水。
2、溶解時所用水應該是干凈水(自來水),不能是污水,常溫即可,一般不需要加熱。但水溫低于5℃'時溶解緩慢。如果溶解溫度在60℃以上,會使聚合物加快降解,影響其使用效果,并且強酸、強堿、高含鹽的水不適于用來配制。
3、聚合物溶液濃度的選擇,建議0.1一0.3%為佳。
4、溶解時應緩慢的將藥劑加到旋轉(zhuǎn)的水流中,切忌一次性加入,以免影響溶解速度或因溶解不充分堵塞管道。
5、溶液要現(xiàn)用現(xiàn)配,停放時間長會除解,影響使用效果。溶液濃度為0.1%時非、陰離子型聚合物水溶解液存放不超過一周,陽離子型聚合物不超過一天。
6、溶解穩(wěn)定性與濃度有關,越濃的溶液存放時間越長,但高濃的溶液不能直接用于水處理,須稀釋后再用。
7、鐵離子是造成所有聚丙烯酰胺化學降解的催化劑,因此在配制、轉(zhuǎn)移、儲存聚丙烯酰胺溶液時,要盡量避免鐵離子進入,與溶液接觸的設備較好用不銹鋼、塑料、玻璃鋼或表面涂樹脂的碳鋼制造。
8、在向廢水中投加時,采用低濃度投加,以保證混合均勻。
9、使用時須通過實驗確定藥劑種類和較佳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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